可判死刑!20岁女孩离家只因一句气话,结果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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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总有人铤而走险拿生命开玩笑进行体内藏毒!是因为赚钱快?缺乏法律知识?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呢?今天我们先剖析几个案件再来分析、说道说道…
因一时冲动,山东省一女孩朱某与家人闹翻远走他乡,但是她在找工作时,遇到了毒贩,走上了贩毒的道路。
4月19日,她吞下了62颗包装好的毒品海洛因。当她乘坐客车返回昆明的途中,被警方当场抓获,过早地葬送了自己的青春。
据调查了解,朱某今年刚满20岁。警方从朱某体内查获毒品海洛因可疑物62颗,重330.5克。
4月29日凌晨,云南警方在公开查缉过程中,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。经审讯,2名男子对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经查,犯罪嫌疑人王某(男,20岁,排出毒品海洛因351.6克)、胡某(男,19岁,排出毒品海洛因301.2克),两人为获取运输毒品的报酬,到境外吞服毒品,以体内藏毒的方式欲运往境内。
有人把人体藏毒当成发家致富的捷径,
以为只要藏毒成功一次,
拿到报酬后就可洗手不干,
那简直是异想天开、天方夜谭!
但众多案件已经说明:
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
体内藏毒者基本上都会露出马脚。
曾经有运毒者报警自首,因为毒品在体内排不出来,买家要将他开膛破肚!幸得其及时求助警方,才保住了性命。
2017年4月18日,烟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经过缜密侦查,破获了一起“人体藏毒”案。经查,犯罪嫌疑人王某体内排出毒品海洛因70粒,总重量为410余克。
所以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!
一次侥幸的运毒“成功”后,
等待你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,
甚至还有死亡!
而令人惋惜痛心的是
犯罪嫌疑人均是刚成年不久的青年。
为了轻易获得金钱,缓解生活压力和危机,
从而做出了体内藏毒的犯罪行为,
殊不知法律对于运输毒品的犯罪行为,
将做出极其严厉审判:
▼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,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予以刑事处罚。而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海洛因五十克以上的,处十五年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
我们不停的呼吁大家:
珍爱生命、远离毒品
是期望每个人禁止吸食毒品,
也杜绝从事任何涉毒违法犯罪行为!
也希望大家加入到禁毒行列之中,
转发扩散
让多一个人了解毒品的危害,
你的一个举动可能会挽救一个家庭!
► 富二代一反常态买了辆廉价二手车,里面藏的秘密,非常可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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